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进行核算而制定的测量系统。它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核算概念及核算原则等,制定一套反应国民经济活动的完善指标体系。这套体系核算社会再生产全过程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与利用,又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以及经济运行的总量、速度、比例和效益。借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能从数量上系统的反应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调控的重要依据。这里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共同学习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常住单位。指的是在中国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一个企业,如果他的全部经济活动都发生在中国领土范围内,那么它就是一个常住单位。
2.生产范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三个部分来定义生产范围:
1) 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
2) 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3) 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生产。
3.消费范围。指的是生产范围内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用于最终消费的那一部分。
4.资产范围。指的是根据资产所有权原则进行界定的经济资产。简单说,是指一个企业或单位通过拥有的资产获得经济利益,则这些资产都属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资产范畴。
5.流量和存量。流量是指发生在某一时期的量,存量是指发生在某一时点的量。
6.市场价格。指的是在市场中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
(二)部门分类
1.机构单位和机构部门。机构单位指的是有权拥有资产和承担负债,可以独立地从事经济活动的经济实体。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住户,一类是法律或社会承认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同类机构单位构成了机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将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分为四大机构部门,包括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
2.产业活动单位和产业部门分类。产业活动单位指的是在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类型生产活动并具有收入和支出会计核算资料的生产单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按照主营产品的同质性原则对产业活动单位进行部门分类。
(三)核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指的是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按照各种交易的实际发生时间进行记录。
2.估价原则。指的是在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凡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按照交易双方认定的市场价格来估价;未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按照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来股价。
学习了上述内容,我们了解到国名经济核算体系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核算原则和方法将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用相应的指标组织起来,将极其复杂的国民经济运行过程,用完善的数据系统展示出来,有效的反应了国民经济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及微观决策的重要依据。